发布时间: 2016-12-13
作者:简紫慧博士 高级专利工程师
根据新加坡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可通过PCT途径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以寻求使一项发明获得新加坡的专利保护。
类似于中国,新加坡的实质审查同样采用请求审查制。新加坡对专利申请提供以下四种审查方式:(一)依赖PCT国际阶段的结果(IPRP)和国际检索报告(ISR)请求补充审查;(二)依赖他国或地区申请的审查结果请求补充审查;(三)请求新加坡本国审查;(四)请求新加坡本国检索和审查。我国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选择何种审查方式进行实质审查。
针对上述四种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一) 依赖IPRP和ISR请求补充审查
该审查方式的特点是审查员可以不进行检索而仅依赖于已有的检索和审查结果进行简单的审查并作出审查报告,其具有的一大好处是无需审查和检索费用。
申请人需要在优先权日起39个月内向IPOS提交补充审查请求书,要求IPOS以ISR和IPRP为基础进行补充审查。
一般而言,对于ISR和IPRP的结果有利于授权的PCT申请,申请人采用该审查方式是有利的。节省费用的同时,审查和授权程序得以加快。
(二) 依赖同族专利申请中的他国或地区的审查结果请求补充审查
申请人可以依赖已有的同族专利申请中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审查结果请求补充审查。此时,审查员不进行检索而仅依赖于他国的检索和审查结果进行简单的审查并作出审查报告。该审查方式的好处之一也是没有审查和检索费用。
申请人需要在优先权日起39个月内向IPOS提供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审查结果,并请求IPOS以此进行新加坡国家阶段的审查。所述其他国家或地区是澳大利亚、加拿大、欧洲专利局、日本、新西兰、韩国、英国和美国。
与审查方式(一)类似,该审查方式的好处是节省费用,且审查和授权进程加快。特别是如果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提出了不利于该专利申请的意见,而他国或地区的审查结果有利时,选择该审查方式有利于新加坡申请的授权。
(三) 请求新加坡本国审查
申请人可以自优先权日起24个月内书面请求要求IPOS基于已有的相关他国或地区的检索结果进行审查。选择此方式,审查员可以不进行检索而仅依赖于已有的检索结果来审查并作出审查报告。
该审查方式可以依赖的检索报告包括PCT国际申请的ISR,或同族专利申请中的他国或地区的检索结果。该审查方式需要缴纳审查费和所需的文件,例如非英语的ISR或他国检索报告的英译文,且审查周期长于前两种方式。
如果上面审查方式(一)和(二)未能获得正面意见或审查结果,申请人还可以考虑审查方式(三)。
(四) 请求新加坡本国检索和审查
申请人需要自优先权日起24个月内向IPOS提交检索和审查请求书,要求IPOS独立进行检索和实质审查。审查员将在全面检索和审查的基础上对该专利申请的专利性作出评判。
如果上面审查方式(一)和(二)未能获得正面的意见或审查结果,申请人还可以考虑审查方式(四),这点类似于审查方式(三)。审查方式(四)的费用最高(包括检索费和审查费),同时也需要提交一些文件,例如非英语的ISR或他国检索报告的英译文,且审查周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