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12-21
作者:姜慧莲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流程业务管理部
当今世界,全球合作越来越多,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必然涉及近代工业文明的产物知识产权。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各国各业人们的重视,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人们对于专利也有了快速审查的要求,因此专利审查高速路制度(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简称PPH)应运而生。笔者对韩国专利审查高速路的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总结成此篇文章。文章分为上下两部,今天笔者先与大家一起分享上部。
一、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PPH简介
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在2007年4月1日与日本专利局(JPO)首次签订了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之后便陆续与德国、墨西哥、菲律宾、台湾、哥伦比亚、美国、丹麦、英国、加拿大、俄罗斯、芬兰、西班牙、中国、匈牙利、新加坡、奥地利、瑞典、以色列、葡萄牙等国家签订了双边PPH试点项目。
1、双边PPH的合作方式
2、IP5 PPH
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第51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会议中,专利五大局(即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中国知识产权局(SIPO)、日本专利局(JPO)、欧洲专利局(EPO))为了缩短专利审查时间而协商并达成IP5 PPH协议。因此,经协商上述五国签订了自2014年1月6日起,为期3年的IP5 PPH试点项目的协议,至2017年1月6日止。必要时,试点时间将延长,以便KIPO和其他四局恰当地评估IP5 PPH试点项目的可行性。
3、Global PPH
为了增加PPH试点项目对于申请人的吸引力,也为了加快相关专利局(专利机构)的审查速度,韩国知识产权局与下述表格中列出的20个国家的专利局共同签订了Global PPH试点项目。此Global PPH试点项目与2014年1月6日起实行,直至目前无明确的期限限制。
Global PPH是韩国专利局和其他参与Global PPH项目的专利局以已经进行中的双边PPH及PCT PPH项目为基础而进行的。
参与Global PPH试点项目的专利局(专利机构)
*IP5 PPH和Global PPH的区别是实施专利局不同,但相关的申请程序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