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专利申请号结构、意义及其发展介绍(下)

发布时间: 2016-12-21

作者:吴莉娜 律师、专利流程管理部副经理

继上周,笔者今天将继续与大家分享其他主要国家申请号的研究成果。

四、印度专利申请:

自2016年1月1日起,印度采用新的申请号结构,即YYYY J T NNNNNN,其中“YYYY”表明申请年份,“J”表明受理的地点,“T”表明申请类型,NNNNNN 表明流水序号。

另外,印度专利局设有四个分局(the branch of the patent office),分别设在清奈(南)、德里(北)、加尔各答(东)与孟买(西),以方便不同区域的申请人递交申请,因此,受理地点会有不同的表示。

历史变更:在此之前,印度的申请号结构为3086/KOLNP/2014,其中“3086”为流水序号,“KOL”表明了受理分局为加尔各答(Kolkata),“NP”表明了PCT进入印度国家阶段,“2014”则为申请年份。相比旧的申请号,2016年所采用的新申请号结构更与大多数国家的结构构成相符,因此,也更方便申请人理解。

五、中国台湾专利申请:

台湾申请号由9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3位代表专利申请年份,第4位代表专利类别,第5到第9位代表流水号,每年从00001开始编排。

例如,102 1 23456,则表示为102年(即2013年)递交的第23456件发明专利申请案。

另外,衍生设计申请号,是以原设计的申请号加上“D”及2位数(从01开始)表示的。(“衍生设计”的概念类似于我们常说的“相似外观设计”,但其是独立的设计申请案。)

例如,102 3 02345 D01,则表示为102年(即2013年)递交的第02345件设计申请案的第1件衍生设计申请案。

举发案申请号,是以被举发案的申请号加上“N”及2位数(从01开始)表示的。(“举发案”的概念类似于我们常说的“无效案”。)

例如,098 1 23456 N01,则表示为对098123456所提起的第1件举发案。

六、日本专利申请:

自2000年1月1日起,日本采用新的申请号结构,即“特愿2000-312828”、“实愿2001-8488”,即前两位的“特愿、实愿、意愿”表示“发明、新型或外观”,“2000或2001”即横线前的数字表示年份,现用公元纪年表示年份,“312828或8488”即横线后的数字,则表示流水号,每年均从1号始。

历史变更: 2000年以前,日本的专利申请号结构为“特愿昭46-69807”、“特愿平3-180893”,即用 “昭或平”这样的本国纪年来表示年份,昭46对应为1971年,平3对应为1991年。自2000年1月1日起,取消本国纪年,而改用公元纪年的表示方式。相比旧的申请号结构,新的更容易理解且更直观地看出申请年份,并与大多数国家的结构相符。

七、韩国专利申请:

自1999年1月1日起,韩国采用新的申请号结构,即“10-2002-0123456”、“20-2002-7012345”、“30-2003-0123456”,即“10、20、30”分别表示“发明、新型和外观”,另外,“40到75”表示商标申请;第一个横线后的4位数字“2002、2003”表示年份;第二个横线后的7位数字表示流水号;但“7”则表示PCT进入韩国国家阶段。

历史变更: 一直到1998年底,韩国的申请号结构为“특허95-701234”、“실용95-012345”,即用韩文来表达申请的类型“发明、新型和外观”,横线前的2位数字表示年份,横线后的6位数字表示流水号,同样“7”表示PCT进入韩国国家阶段未变。

八、欧洲专利申请:

自EPO成立到2001年12月31日,欧洲申请号的结构为9位数字“01234567.8”,前2位表示递交年份,最后1位是校验码,第3位或第3位和第4位表示申请地(the place of filing),其他数位表示申请地的流水号。PCT进入案,其第3位数字以"7", "8" or "9"表示。

自2002年1月1日起,申请号的结构仍然是9位,前2位不变,仍然表示递交年份,最后1位也未变,是校验码,但其余6位流水号则是EPO分配"7", "8" or "9"表示,不反映申请地(the place of filing)及递交方式(method of filing)。

例如,2002年,EPO分配给英国(申请地编码为GB001)的纸件申请号段为02250001–02270000,分配给其(申请地编码为GB001O)的电子申请的号段02270001–02290000。

如果各位读者对2002年号段的详细内容感兴趣,可阅读以下链接:http://archive.epo.org/epo/pubs/oj001/10_01/10_4651a.pdf

以上即为作者为各主要国家的申请号结构、意义及发展所做的介绍。另外,特在此对WIPO PCT运营司处长柏凌飞女士、欧洲专利局客户中心的Ms. Christine Short、日本龙华特许事务所中国辩理士王申,在本文作者撰稿过程中所给予的帮助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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