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中国专利申请官文 (一) 初审阶段的官文

发布时间: 2016-12-23

作者:鲍宏伟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流程业务管理部

中国专利申请自开始到最后授权,短至半年,最长却可以历经数年,在这漫长的申请途中,申请人将会收到多少来自中国专利局的官文?笔者拟从申请各阶段向各位看官做一个总结归纳,简述中国专利申请官文的种类、期限及其相关程序。

官文的种类

在专利申请的各个审批程序中,审查员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各种通知和决定。这些通知和决定主要包括: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决定、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补正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手续合格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请求期限届满前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视为撤回通知书、视为未提出通知书、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通知书、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驳回决定、复审决定书、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复审通知书、授予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专利证书、缴费通知书、专利权终止通知书、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及转送文件通知书等。

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这庞大的发文体系,作为申请人,应该怎样答复?什么时间答复?看似纷繁复杂,却也不乏规律,且听我们细细数来。

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通常是申请人收到的第一份来自SIPO的官文。申请文件提交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将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与受理通知书一同下发的是: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对于很多的中国申请人来说,也会收到费用减缓的审批通知书,上面记载了对中国申请人提出费用减缓的审批决定。

受理通知书中将列出中国申请号、中国申请日、申请人名称及发明名称,递交当日的所有文件,其份数、页数都也都位列其上。作为申请人,应比照自己所提交的文件与受理通知书进行核对,如有任何不相符合的情况,应立即与SIPO取得联系并提交意见陈述书请求更改。

受理通知书中的中国申请号,是专利申请案件在SIPO的重要识别标志,申请号将显示在自受理通知书以后的各类官文中,申请人可持此号码在中国电子申请网站上查询申请案的进展和状态。

申请人可根据后附的“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中写明的应缴款项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及其他费用,并在其所要求的缴费期限内缴纳费用。要求费用减缓的申请人也可据此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核查自己的费减情况,包括费用减缓比例、应缴纳的金额等。

按照中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应在受理通知书发文日2个月内缴纳相应的申请费,这就意味着申请人可以在此2个月内来决定是否仍需继续此专利申请,换句话说,申请人可以利用这2个月的期限以不缴费的方式将此专利申请撤销,但申请人仍获得了一个专利申请号使其可以成为某后续申请的优先权。

不受理通知书

以下情况,中国专利局将会发出不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同时退还申请文件:

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未使用中文书写。如:用模型、样品、录像带、磁盘或通过电子提出专利都是不能接受的,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不能受理;

2、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附图或外观设计图未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模糊不清,有涂改的不能受理;

3、基本申请文件不齐备,如发明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中任一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中任一项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中任一项的不能受理;

4、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地址不详的不能受理;

5、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不能受理;

6、与我国既无协议或条约关系、又无专利互惠的国家所属的国民或单位,向我国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同胞未按专利法第19条第1款办理申请手续的不能受理;

7、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居民直接从港澳台地区向专利局邮寄专利申请的,港澳台地区法人作为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时,未委托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不能受理;

不受理通知书至少应当记载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详细地址、不受理原因及不受理文档编号,加盖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印章,并有审查员署名及发文日期。

缺少发明人,不是不予受理的必要条件,对代理机构来说,如果在提交新申请时缺少发明人,可以空缺后补的形式先行递交,随后在递交新申请的半个月内补交发明人信息。

补正通知书

补正通知书是形式审查阶段最主要下发的一种通知书。对于申请文件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出补正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中会指明专利申请存在的缺陷,比如所欠缺的文件等,并说明理由,同时指定答复期限。经申请人补正后,如申请文件仍然存在缺陷,审查员会再次发出补正通知书。

申请人如在补正书答复期限内未能准备好答复内容,可以提出延期请求,将补正期限延期2个月。

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初步审查后,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不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包括经过补正符合初步审查要求的专利申请,审查员认为初步审查合格的,将据此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指明公布所依据的申请文本,之后进入公布程序。

至此,申请人收到初审合格申请书,就意味着中国专利申请的初审阶段全部完成,专利申请通过了形式审查,将按队列排列进入到中文公布阶段。

我们将在下一章中为各位看官列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SIPO下发的各种官文。

友情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作业中,请以当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依据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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