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16
技术交底书是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依据和基础,技术交底书中记载了发明人想要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技术内容,通过技术交底书,专利代理师可以了解发明人的发明构思和技术方案,从而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以技术交底书的内容为基础,但又不仅仅局限于技术交底书的内容,进行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时,专利代理师在对技术交底书的内容进行挖掘的基础上,对技术方案进行合理的扩展,可以为申请人争取更大的保护范围,从而提高申请文件的质量。因此,基于技术交底书进行技术方案的挖掘是专利申请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下面,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针对技术交底书中的发明点的阐述情况,分别谈谈可以如何进行技术方案的挖掘。
一、发明点阐述的较为清楚、发明点较为突出的技术交底书,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技术方案的挖掘。
1、横向挖掘
具体的,针对核心发明点和发明人进行沟通,尽可能的挖掘出与技术交底书中的核心发明点相关的多种具体实施方式。
例如,在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时,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将技术交底书中的核心发明点上位为技术特征1,但技术交底书中针对技术特征1仅提供了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专利代理师则可以和发明人进行沟通,请发明人提供技术特征1其它可能的实施方式,以尽可能的挖掘出与核心发明点相关的多种并列的具体实施方式。这样,可以避免独立权利要求在后续的审查意见中被认为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问题,从而为申请人争取到较大的保护范围。
2、正向纵向挖掘
具体的,针对技术交底书中的上位性表述的技术内容,采取刨根问底的方式和发明人进行沟通,以挖掘到最佳实施例。
例如,技术交底书中的内容为“在一段时间内对数据A进行处理”,然而,在技术交底中并没有针对“一段时间”的长度或者设置方式进行说明,那么“一段时间”就可以理解为一个上位性表述的技术内容。专利代理师可以和发明人进行沟通,确认该“一段时间”可以根据什么信息进行设置、有什么具体的设置方式、最好可以设置为多少,以及这样设置的作用或者好处是什么等,从而挖掘到该内容的最佳实施例。
由于影响专利申请授权或专利后期稳定性的因素并不确定,即难以确定实质审查阶段会以什么样的理由或证据驳回专利申请,也难以确定无效阶段会以什么样的理由或证据使得已经授权的专利被宣告无效,因此,撰写时进行最佳实施例的挖掘是很有必要的,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专利申请文件的稳定性,从而为后续的实质审查阶段或者无效阶段埋下有效伏笔,因为很有可能的情况是,挖掘出的最佳实施例会成为后续实质审查阶段或者无效阶段的争辩突破口。
3、反向纵向挖掘
具体的,针对技术交底书中的具体实施例,采取刨根问底的方式和发明人进行沟通,挖掘到具体实施例背后的设置机理。这样,在后续的撰写中,可以基于挖掘到的背后机理对具体实施例进行合理的上位,以在争取较大保护范围的同时,提高上位后的技术方案的创造性。
例如,技术交底书中的某个具体实施例为“根据每秒30帧的帧率对原始视频进行采样,得到目标视频”,在和发明人进行沟通时,就可以确认此处采样帧率的设置是否需要遵循某种规则、设置为该数值或者遵循该规则有什么好处或者可以达到什么目的、是否可以设置为其它的数值等,以挖掘到将采样帧率设置为“每秒30帧”的原因或者目的,从而可以根据该原因或者目的对该具体实施例进行合理的上位描述,以扩大保护范围。如,发明人回复“每秒30帧是根据A信息确定的,这样可以提高目标视频的流畅度”,则可以根据需要在权利要求或者说明书中将“根据每秒30帧的帧率对原始视频进行采样,得到目标视频”这一具体实施例上位为“根据预设采样帧率对原始视频进行采样,得到目标视频,所述预设采样帧率根据A信息确定”。
在某些具体实施例的上位概念难以描述时,还可以根据挖掘到的具体实施例的设置原因或者目的,以功能限定的方式对该具体实施例进行上位描述。如发明人回复“根据每秒30帧的帧率进行采样是为了让A和B处于平衡状态,从而提高处理效率”。那么,可以根据需要在权利要求或者说明书中将“根据每秒30帧的帧率对原始视频进行采样,得到目标视频”这一具体实施例上位为“根据预设采样帧率对原始视频进行采样,以使A和B处于平衡状态,得到目标视频”。
如果不对“将采样帧率设置为每秒30帧”这一具体实施例的背后设置机理进行挖掘,直接将其上位为“预设采样帧率”,显然,这样直接上位后的技术方案的创造性难以得到保证。而对采样帧率设置的背后机理进行挖掘后,再对其进行合理的上位,可以在扩大保护范围的同时,基于挖掘到的背后机理,提高上位后的技术方案的创造性。
二、发明点表述的不准确、发明点不突出的技术交底书,可通过以下两个步骤进行技术方案的挖掘。
第一步,以现有技术为突破口,挖掘出交底书中真正存在创新性的内容。
所谓术业有专攻,发明人不是专利代理师,其对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不是特别清楚,因此其在撰写技术交底书时可能会陷入一个误区,即对现有技术的定位不够准确,例如,笔者就曾遇到过发明人以为现有技术指的是自己公司内部的技术迭代更新前公司内部使用的技术,而并非是整个行业中大家目前都正在使用的技术。基于现有技术的定位偏差,导致发明人后续对其技术方案的发明点的描述也存在一定的偏差,无法在技术交底书中准确且突出的体现出其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区别。
在这种情况下,专利代理师不能被发明人在技术交底书中所提供的现有技术所迷惑,而是需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对技术交底书中的技术方案进行初步检索,根据检索情况重新确定出现有技术。然后,再根据重新确定出的现有技术和发明人进行沟通,确认其技术方案与重新确定出的现有技术的本质区别,这样才能挖掘出技术交底书中真正存在创新性的内容,从而定位出真正的发明点。
例如,笔者曾经在实际作业中撰写的一个关于虚拟演播厅技术的专利申请文件,发明人在技术交底书中认为其虚拟演播厅技术方案要解决的是“以纯实景搭建的传统演播厅场地费用高、人力投入大、受场地限制”的技术问题。但在该发明人的技术方案进行专利申请前,已经有了其它的实现虚拟演播厅的技术方案,且现有的虚拟演播厅的实现方案已经趋于成熟,即关于演播厅的现有技术并非发明人认为的纯实景搭建的演播厅。由于对现有技术的定位不准确,发明人在技术交底书中仅仅阐述了其实现的虚拟演播厅包含的各个模块的功能以及实现方式,并未明确其各个模块和现有的其它的虚拟演播厅技术的区别之处。显然,因为现有技术的定位不准确,导致发明人在技术交底书中对其技术方案的发明点的描述存在明显的偏差。
笔者基于初步检索的情况和发明人进行了沟通,最终重新确认出了发明人提出的虚拟演播厅技术和现有的虚拟演播厅技术的重点区别在于其技术交底书中提及的第3个模块“虚拟摄像机制作系统”。最后,将该重点区别对应的技术内容作为独权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进行了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该专利申请在答复完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已经获得授权。
综上,对于发明点描述不够清楚准确的技术交底书,专利代理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以现有技术为突破口,引导发明人准确的表达出自己的技术方案与真正的现有技术的区别,从而挖掘出真正的发明点。
第二步,针对重新挖掘出的发明点,从上述的横向挖掘、正向纵向挖掘、反向纵向挖掘共三个方面,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挖掘。
发明人既然在技术交底书中对发明点的定位存在偏差,那么其在技术交底书中对重新挖掘出的发明点的描述内容势必也是有限的。因此,在重新挖掘出的发明点的基础上,专利代理师可参照上述的横向挖掘、正向纵向挖掘、反向纵向挖掘的方式对重新挖掘出的发明点的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的挖掘,以使得重新挖掘出的发明点的技术内容更加丰富,从而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稳定性。
基于技术交底书对技术方案进行挖掘和扩展,是每位专利代理师的必然职责,对于任何一件技术交底书,挖掘工作中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放过技术交底书中的任何细节。专利代理师要相信,发明人在技术交底书中不会撰写和其技术方案无关的内容,技术交底书中的每一句话,背后都可能凝结了发明人的创造心血,因此,专利代理师一定要认真对待技术交底书,在对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进行理解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引导发明人将其发明构思表述准确、表述清楚,以从技术交底书中挖掘出真正有价值的技术内容,从而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进而提高授权概率以及后期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