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2-03
作者:王小兵 隆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人
第三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于2015年4月23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盛大开幕,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展商参与了此次展会并于4月25日成功举办了“多维动态的专利布局与专利诉讼备战”的专题会议。会议吸引了众多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员、律师以及代理人的参与,会议上隆天合伙人资深专利代理人冯志云女士、隆天律所副主任王小兵律师针对企业专利布局以及专利诉讼的备战进行了分析。我们对此次专题会议进行了文字整理,今日为大家推送王小兵律师主题为“专利民事案件概况及专利侵权诉讼备战策略”的讲座文字稿。
专利民事诉讼案件概况及专利侵权诉讼备战策略
王小兵
一、上海法院受理专利民事诉讼案件概况
2014年度,上海法院新收专利一审民事案件341件,较去年略有增长。从2009年-2014年的统计数据来看,上海法院专利一审民事案件自2010年起有较大幅度增长,从2010年-2014年的五年间,专利一审民事案件收案量保持稳定。(详见图1)
从全国法院的统计数字来看,2009年-2012年全国法院受理专利一审民事案件呈现稳步、较快的增长,年均增长率超过30%,此后两年,收案数量保持稳定。说明目前专利案件数量已经增长到一个较高的水平,这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规模及司法保护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创新体系的建立及法治国家的建设,未来专利民事案件收案数量仍会有较大增长。(详见图2)
2014年上海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064件,专利民事案件仅占其中的5.62%(详见图3),这与往年专利民事案件占比数量相当,专利民事案件在整个知识产权案件中占比并不高。但由于专利案件经常涉及对技术事实的查明,故该类案件对法官和律师的专业性要求更高。
在专利案件中,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相对较少,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和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相对占比较高。从2012年上海法院一审专利案件受理类型分布图(详见图4)来看,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仅占27.7%,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和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总和接近70%,这说明目前国内专利纠纷案件所涉技术含量并不高。
相反,涉外专利权纠纷案件中,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占到较大比例。从2009年-2013年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一审专利案件案由统计数据来看(详见图5),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占到了66%,这说明在涉外案件中,案件本身所涉技术的科技含量比国内专利权纠纷案件要高。这也说明国外企业较为重视技术研发,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己的研发成果。
二、专利民事诉讼案件常见类型与特点
(一)专利民事案件常见类型
1、专利侵权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侵犯专利权而产生的争议,主要有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和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专利侵犯纠纷是专利民事案件的主要类型。
2、专利权属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争议。此类案件多涉及在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专利权归属认定,以及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认定。
3、专利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已经成果化和特定化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订立的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以及与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有关的专利代理合同纠纷。
4、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是指受到特定专利权影响的当事人,以专利权利人为被告提起的,请求确认其有关行为不侵犯该专利权的诉讼纠纷。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所要审查的也是“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问题,但该类纠纷主要解决的是使“受到特定专利权影响的当事人”的权益尽快稳定,以尽快消除专利权人发出侵权警告或威胁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专利民事诉讼案件的特点
1、多涉及对技术问题的查明。专利案件是典型的法律与技术相结合的案件,专利案件多涉及各个领域的科学技术。所以,此类案件大多需要对涉案技术内容进行查明,以便确定专利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及对相应的技术特征进行比对。
2、多伴随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在专利民事案件特别是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被告大多会针对原告专利提出无效宣告,以对抗正在进行的侵权诉讼,一旦专利被宣告无效,则原告就丧失主张权利的基础。在苹果公司Siri产品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中,苹果公司就针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及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认定涉案专利有效的情况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涉案专利不具备授权条件,应当认定无效。可见,无效宣告程序在专利案件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3、多涉及司法鉴定程序。由于专利案件与技术密切关联,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如对技术问题查明有困难,多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技术问题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意见在专利案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案件的走向至关重要。
4、审理周期较长。基于前面提及的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及司法鉴定程序,专利案件的审理期限都比较长,有时法院基于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而中止诉讼,此时案件审理两三年也是较常见的。
三、如何备战专利侵权诉讼
在专利民事案件中,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最多也最为复杂。在此,仅就如何备战专利侵权诉讼与各位进行探讨。我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选择适当的维权专利
在发起一场专利侵权诉讼前,首先要考虑的是选择适当的维权专利作为权利基础。评估维权专利是否合适,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1)专利权利基础要稳定,即专利符合授权条件,被无效的几率较小;(2)专利权保护范围不能过窄,即维权专利应当有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过窄,很容易使被告规避侵权;(3)便于调查取证,即选择维权专利应考虑后续调查取证的便捷性,防止因无法取证而使维权陷入困境。例如,如果权利人针对某项技术即申请了产品专利又申请了方法专利,则应优先选择产品专利进行维权,因为获取侵权产品比获知侵权方法更容易。
2、熟悉专利侵权判定的基本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遵循“全面覆盖原则”,即被控侵权产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全面覆盖原则”既有相同侵权的情况,又有等同侵权的情况。(详见表1)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侵权的判定是将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原告主张的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技术特征的比对,而不是将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原告的专利产品进行比对。
3、获取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
由于专利侵权判定的比对要素是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所以,原告在发起专利侵权诉讼前一定要获取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进行前期评估,做到知己知彼。通常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对侵权证据进行固定。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原告无法获取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也可以通过提交初步侵权证据的方式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
4、选择有利管辖法院
知识产权案件相较于其他类型的民事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专利案件又是知识产权案件中难度较大的一类。所以,我们建议企业在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尽量选择司法环境好、法官较为专业的法院管辖。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率先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在这些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有利于保障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另外,由于现在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大多数已经上网,故在提起诉讼前,可针对涉案法律问题在管辖法院历年裁判文书中进行检索,来评估管辖法院对相关问题的态度,避免走弯路。
5、巧妙运用诉讼保全措施
诉讼保全措施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它们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要巧妙运用相关诉讼保全措施来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通过财产保全查封被告银行账户,可以影响其商业活动,迫使其回归诉讼程序。通过证据保全,来锁定证据,为下一步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赔偿提供支持。通过行为保全,迫使被告停止进一步的侵害行为,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时候上述保全措施可以相互借用,例如通过财产保全措施(保全被告的侵权产品、侵权机械设备等)来固定侵权证据,既达到了财产保全的目的,也实现了证据保全的目的。
6、注重行政执法对专利侵权诉讼的配合
我国实行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双轨保护体系,行政机关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也具有管辖权。所以,在进行专利侵权诉讼前,我们可以通过寻求行政机关的帮助来配合司法诉讼。行政机关可以利用国家公权力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这些调查证据均可以用于司法诉讼。比如,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来查处进出口过程中的专利侵权行为,锁定侵权证据。又比如,通过知识产权行政投诉的方式,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这些方式都是通过运用行政执法程序来为后续专利侵权诉讼奠定基础。
7、适时引入专家辅助人协助对技术问题进行调查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也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因此,我们在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前或过程中可以根据涉案技术的难易程度向法院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就案件技术问题进行说明,专家辅助人出庭一方面可以对不利于己方或错误的技术观点进行纠正,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法庭详细、准确地了解涉案技术问题,准确适用法律。
8、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专利侵权纠纷解决方式
知识产权诉讼大多属于商业诉讼,即为争夺市场和技术垄断而产生的纠纷。所以,包括专利侵权诉讼在内的知识产权诉讼都是为商业利益服务的,诉讼仅仅是一种商业竞争的手段而非目的,企业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在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企业应考虑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如果可以通过合作达到双赢,则应及时进行沟通,避免进入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通过转让或许可等方式发挥专利运营的市场效应,使诉讼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