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要求本国优先权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 2023-04-13

作者:流程业务管理部

中国的PCT国际申请量持续排名首位,中国申请人已经成为PCT国际申请的主力军,中国申请人提交的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案件也随之呈上升趋势,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本文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及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总结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要求本国优先权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1、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要求本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是否会被视为撤回

不会

根据审查指南规定,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应当看做是要求本国优先权,但是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属于特殊的中国申请,审查员不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2条第3款规定对被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做出视为撤回的处理。

例如:中国专利申请A,要求A作为优先权的PCT国际申请B,B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专利申请C,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A作为本国优先权参照本国优先权的审查规则,但是A不会被视为撤回,如果出现A和C重复授权的问题留待后续程序处理,一般是在实质审查阶段由审查员判断是否存在重复授权问题。

2、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国家阶段申请人与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必须完全一致吗

是的,要完全一致

审查指南规定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申请人与在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完全一致,不一致的需要提供转让证明,由在先申请的全体申请人将优先权转让给在后申请的申请人

3、本国优先权已经授权,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是否会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不一定

此种情况下,优先权是否成立,取决于本国优先权授权时间与提出PCT国际申请的时间,如果本国优先权授权时间早于提出PCT国际申请的时间则会被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如果本国优先权授权时间晚于提出PCT国际申请的时间则不会被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2条第2、3款规定: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 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 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 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本国优先权授权日期早于PCT国际申请日时,即不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会收到《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本国优先权的授权日期一般是通过缴纳办登费的日期判断,PCT国际申请日前如果本国优先权已经收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并且缴纳办登费,则视为本国优先权已经授权。

实务中常见于本国优先权是实用新型专利的情况,由于实用新型申请的审查周期普遍较短,提出PCT国际申请时,本国优先权极有可能已经授权,但随着中国专利申请预审和优先审查审查程序的推广,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在12个月内获得授权也不少见,因此本国优先权是发明专利申请的情况也会遇到类似问题,目前针对此类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尚无救济途径,一旦出现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或优先权不成立的情况,则在先申请可能影响中国国家阶段申请的新颖性。

4、本国优先权非首次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申请是否会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是的

本国优先权非首次申请的情况,属于上述条款第一条所列情形,故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会收到《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实务中如果本国优先权属于部分优先权的情况,申请人在收到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后陈述意见,说明在先申请享有的优先权为部分优先权,在先申请中作为本申请优先权基础的主题未享有优先权,专利局还是会将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更正为优先权成立。

5、遗漏缴纳优先权费,是否还有补救措施

可以补缴优先权费

大部分要求本国优先权的PCT国际申请是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并做出国际检索报告或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免收申请费、权利要求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实质审查费,但需要缴纳公布费和优先权费,申请人缴费有时候会遗漏了优先权费,如果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没有缴纳优先权费,可最迟在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费。

以上内容为笔者实务经验总结,仅供参考。在实际作业中,请以国知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法律法规为准。关于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要求本国优先权,你还遇到过哪些问题,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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