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12-27
作者:刘国萍 专利代理师
一、引言
答复创造性审查意见时,需要对本申请和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进行整体性分析。通常在仔细阅读本申请和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之后,将本申请和对比文件的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列出形成特征对比表,根据特征对比表进行依次比对,可进行如下初步思考:
1、确定审查员认定的区别技术特征是否正确;
2、基于实际的区别特征得出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否正确;
3、整体认定技术方案的创造性是否正确;
多个区别技术特征相互配合可解决技术问题,至少一个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可形成整体技术方案,区别技术特征 →技术问题 →整体技术方案三者依次递进,可采用逐步拓展的方式,对本申请和对比文件进行分层次把控。
根据审查意见,创造性的评价通常主要会涉及以下三种情况:
1、是否存在技术启示;
①本申请和对比文件的目的和作用是否相同;
②对比文件未明确记载相同作用,客观上具有相同作用,是否认同;
2、区别技术特征是否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3、对比文件是否能够结合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多个对比文件之间是否存在结合障碍;
②多个对比文件结合后是否给出了与本发明相反的技术教导。
综上,根据以上三种情况,在创造性争辩的分析时,除了考虑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本身之外,还可以尝试从对比文件本身的发明目的寻找争辩点,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1、在判断本申请和对比文件的目的和作用是否相同时,通常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对发明目的和技术效果进行比对,会常常忽略对比文件的背景技术,但是在判断对比文件时,有时对比文件的背景技术将会给我们一些启示。
可以理解的是,一般背景技术一般包括以下方面:一、对保护的客体或其相关基本概念进行概述;二、对现有技术方案进行具体介绍并提出该方面存在的缺陷。尤其是针对引证反应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我们要进行重视,由于发明目的是针对背景技术中的缺陷相对应提出,那么对比文件背景技术引证的专利、期刊、杂志、手册和书籍等会更深入体现出该文件反应的方案,且该方案作为对比文件的现有技术,更深入的反应出对比文件的发明目的和作用,并由此与本申请的发明目的进行比对。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进行以下答复思路:在依次经过分析对比文件背景技术引证的文件 →对比文件的发明目的 →对比文件和本申请的发明目的比对,如果本发明与对比文件具有完全不同的目的,尤其是两个发明目的对于某一方面技术手段的选用方向相悖。此时,基于不同的发明目的,本领域技术人员也通常不会有动机将对比文件中的相关特征进行适应性改变或置换而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在技术思路上两者有如此大的区别,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相比,具有创造性不言自明。
2、在判断本申请和对比文件的目的和作用是否相同时,对比文件的说明书除了文字部分,说明书附图作为说明书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成分,其作为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够直观地、形象化地理解对比文件的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尤其对于篇幅较长或者是外国的对比文件,为了提高作业效率,对比文件的附图不仅能直接、快速反应技术特征和理解技术方案,并且可以根据对比文件的附图由此可辅助推断或再次验证本申请方案目的和作用是否相同。
二、案情介绍
案例1
发明专利申请号201510976589.3,专利名称“一种便于维护的导向装置(以下简称“本申请”),本申请修改前的权利要求1如下:
1、一种便于维护的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架及可拆卸的安装于机架两端的第一导向座、第二导向座,所述导向座内侧的两端均可拆卸的安装有L形结构的导轨,所述导轨的折弯处设置有导入角,所述导入角的斜度为10°~20°。
其中,申请文件中说明书附图如下图所示:
本申请说明书附图的图1
本申请说明书附图的图3
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是:①本申请的安装于机架两端的为可拆卸的第一导向座、第二导向座,且第一导向座、第二导向座内侧的两端均可拆卸安装有L形结构导轨;②本申请的导轨的折弯处设置有导入角,导入角的斜度为10-200°。
审查员认为为了实现导向座相对于机架的滑动,将机架两端安装有可拆卸的第一导向座、第二导向座,并使第一导向座、第二导向座内侧的两端均可拆卸安装有L形结构导轨,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的需要作出适应性改进,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对比文件1中说明书附图1
对比文件1中说明书附图4
审查员认为对比文件2 (CN 203384221U)公开了轨体1的底端的一侧(即折弯处)设有倒角面4(即导入角),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便于导轨的安装的作用。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针对区别特征1)
对比文件1为外国文献,可以先通过对比文件1的附图和文字部分获得以下技术方案,导轨2固定于机架14上,L型结构的滑块1与导轨2配合滑动,两个L型结构的滑块1分别安装于平台13的两端,L型结构的滑块1带动工作台13沿导轨2滑动。具体地,L型结构的滑块1和导轨2通过设置凸缘的滑块和相应匹配凹槽的导轨实现配合滑动。
通过对比可知,本申请的L形结构的导轨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导轨和滑块的结构并不相同。本申请的L形结构的导轨6与被导向件4配合滑动,对比文件1的平台13仅为还可以固定连接其他设备的工作台,并非为本申请的导向座。同时,对比文件1的L型结构的滑块1和工作台13一起沿导轨2滑动,起到了导向作用的部件为导轨2,并非是工作台13。
通过上述分析,针对区别特征1)的答复思路如下:
首先,本申请的L形结构为固定不动的导轨,而对比文件1的 L型结构为可以滑动的滑块,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关于导轨和滑块的认定是完全相反的。同时,对比文件1的L型结构的滑块并没有导向作用,更不能相当于本申请的导向装置L型导轨。由此可以得出,本申请的与对比文件1的导向装置完全不同。
其次,本申请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的导轨可拆卸的安装在导向座上,其能够在进行导向装置的维护时,拆除导向座的安装螺钉,松开导轨的紧固螺钉,即可更换导轨,操作方便、简单,能实现整体安装拆卸,以便于导向装置结构的安装维护;
然而对比文件1中L型结构的滑块1和导轨2通过设置凸缘的滑块和相应匹配凹槽的导轨实现配合滑动,L型结构的滑块1与导轨2通过凸缘和凹槽连接,不便于拆卸安装。
另外,在对比文件1仅需要实现平台13滑动的基础上,对比文件1也没有拆卸滑块和导轨的必要。在对比文件1技术方案仅通过滑块和导轨滑动配合的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的结构进行改进,来获得本申请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因此,安装于机架两端的第一导向座、第二导向座并且导向座内侧的两端均可拆卸的安装有L形结构的导轨并不是适应性改进。
针对区别特征2)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易装配的导轨,对比文件2的背景技术指出“现有技术中的导轨,强度低,而且使用效果不理想,使用寿命低。 中国专利200720035675.5,公开一种一体式滑轨,具有一体结构,在一侧面上具有纵向的长的导槽,与所述的导槽相对的另一侧面上设置有用于减少导轨制造过程 变形的纵向的至少一个工艺缺口。此结构相对复杂,而且滑轨使用性能相对不佳,固定性较差。”
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是“轨体上部设有内凹状的滑槽和滑槽缺口,所述的滑槽的上部设有与之相一体化的滑槽缺口,所述的轨体底端的一侧设有倒角面”,通过对比文件2的背景技术看出,上述倒角面主要是为了解决对比文件2背景技术中所提及的申请号为200720035675.5的专利中的缺陷。上述申请号为200720035675.5的专利公开的内容是“一种一体式滑轨,在一侧面上具有纵向的长的导槽,与所述的导槽相对的另一侧面上设置有用于减少导轨制造过程变形的纵向的至少一个工艺缺口”,对比文件2提出倒角面这个技术特征主要是为了改进上述专利中结构相对复杂的工艺缺口。用相对简单的倒角面来代替工艺缺口,用以增强滑轨使用性能和固定性能,同时加强使用效果延长导轨寿命。
通过上述分析,针对区别特征2)的答复思路如下:
对比文件2利用相对简单的倒角面只是可以达到简化结构复杂的工艺缺口和繁琐的生产加工过程作用效果,但是根本没有涉及机座安装维护的问题;而本申请的上述区别技术特2),在导轨的折弯处设置有导入角方便导轨安装维护,易于导轨和导向件的装配和拆卸,而且结构简单便于整体安装。本申请导入角与对比文件2中的倒角面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目的及技术效果并不相同。
由此可得,利用倒角简化工艺缺口和导入角便于安装和维护这两种方案完全属于不同的技术构思,通过整体上的分析,可以得出:本发明与对比文件2分别针对完全不同的目的,提出了不同的技术方案,基于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也不会有任何动机通过对比文件得倒角面获得本申请的导入角的技术方案。在技术思路上两者有如此大的区别,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相比,对比文件2没有给出本申请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的技术启示。
通过上述答复。该专利最终获得了授权。
三、亮点提示:
1、通过本申请和对比文件的附图比较,由此判断出与本申请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发明目的和技术效果是否相同,尤其对比文件为外国文献解读困难时,通过对比文件的附图可以直观了解方案。
2、在对比文件背景技术会引证文献时,需要仔细阅读,以深层次了解对比文件的发明目的,并与本申请的发明目的进行比对,如果两者目的不同,那么就会显现不同的技术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也不会有任何动机进行更改,通过这种思路,可以为“是否存在技术启示”提供一定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