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5-05
近日,网易云音乐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正式起诉腾讯音乐不正当竞争的声明。声明中表示,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含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全民K歌等产品)通过播放无授权歌曲、冒名洗歌、抄袭产品创新等方式侵犯了网易云音乐的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后,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品牌公关负责人陈默在其朋友圈进行了回应,并且附带了几张截图,可能是以此进行回击。网友们也在网易云的微博评论底下以及其他的讨论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虽众说纷纭,但是都没有出现明显的一边倒现象。针对这两大音乐平台“纠缠”一事,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王小兵律师接受了北京交通广播电台采访。
王小兵律师认为:网易云基于自己对部分音乐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或者许可使用权进行维权无可厚非,关键的问题是网易对起诉的作品是不是享有权利。那么,基于这样的一个权利,它是有权对于侵权的行为进行维权的。针对大量冒名洗歌的作品,包括误导用户播放,也包括通过高仿原作歌手的这种行为,我个人觉得是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一种行为。同时,如果说针对视觉设计、产品功能、创新的机制等等抄袭的话,这个也要看具体的行为表现,有可能涉嫌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我们也注意到了音乐平台竞争在加大,所以从维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角度,国家对于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音乐平台进行了规制,比如说适用反垄断法要求大的音乐平台禁止跟音乐版权方签订一些独家的授权协议。那么这个其实是在维护正当的竞争秩序,防止一家独大,导致公众享受的音乐作品成本上升,个人觉得这种措施是合理的。版权有自己的权利边界,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会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视角发挥调节市场竞争行为的功能。所以,这个是知识产权社会公共属性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我觉得双方可能调解协商解决,因为知识产权的很多诉讼都是以商业竞争为工具,本质的目的还是为了商业服务的,那么如果说双方针对这些诉讼觉得成本很高或者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效果的话,不排除通过协商的方式达到双赢。
王小兵律师简介:
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律师、资深专利代理师
王小兵律师擅长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代理;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等业务,他主办的案件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获评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十佳案例等。王律师于2013年获上海市原闸北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于2013年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十佳案例奖、十佳论文奖和优秀论文奖,于2016年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优秀著作奖,于2019年获得第二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著作类”三等奖,于2021年获上海知识产权服务之星。王律师已出版两本专著《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策略与技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操作实务与法律风险防范》。
社会兼职:
★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 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校友会理事
★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 上海技术交易所专家智库专家
★ 上海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