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4-18
产自辽宁省丹东市的丹东草莓从每年十二月份就开始进入市场,持续销售到次年四五月。长期以来,丹东草莓以其鲜美的味道与口感获得各地人们的喜爱。然而,近日据微博大v“滤镜粉碎机”曝光,“你吃的丹东草莓可能产自江苏。”部分水果电商宣称自己售卖的是丹东草莓,实则确是异地代销商以“分仓发货”名义发售的产自江苏的草莓。
江苏草莓假冒丹东草莓事件被曝光后,有的网友表明自己购买过的陕西洛川苹果是从山东发货的的,也有网友称其购买的赣南脐橙是从湖北发货的······如果细想,此类情况确实在人们的日常购物中数不胜数。这些现象都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目前我国区域名优果品所面临的品牌保护困境。针对这一现象,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王小兵律师接受了北京交通广播电台采访。
上述名优产品均是登记在册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那么究竟什么是地理标志产品呢?
王小兵律师介绍说:关于地理标志产品,按照我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指产自特定的地区、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者是其他特性,本质上是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过审核批准,以这个地理名称来进行命名的产品。
法律上的划分地理标志产品主要包括两种类型的产品,一个是来自于本地区种植和养殖的产品,第二个就是说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是部分来自于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的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一些名优产品为什么总是被搭“顺风车”销售呢?
王小兵介绍说:如果是一个非地理标志的产品,使用了地理标志,它的这个价格、这个声誉就会上升,相应的成本会非常低,利润的空间是很大的。
地理标志的维权有一定障碍,它是跨区域的,很多地理标志产品流向全国,我们要去维权,可能要走出当地,进行全国范围的维权,这增加了维权的难度、取证的困难。
第三个就是侵权主体多样化,既包括一些大的电商平台、商超侵权,也包括一些终端的散户的侵权。
应该从哪些方面加大对名优产品的保护呢?
王小兵律师说道:政府要对当地的地理标志产品它的质量和商誉进行监管,要持续的保护好地理标志产品,维持它的质量和声誉。
政府应更多的支持地理标志的产品的维权行为,比如说针对一些跨区域的行政执法或者维权进行一些协调的工作。
我个人觉得应该重点去打击这种大型的电商平台和大型的商超,尽可能的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声誉,可以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不要一味的去紧盯终端的一些小商小贩。我们可以从源头上,从这个地理标志产品本身它的仿冒加工厂或者源头窝点来调查维权,这样可以更好的对我们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保护。
该采访报道由北京交通广播电台《1039新闻早班车》节目播出。
王小兵律师简介:
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律师、资深专利代理师
王小兵律师擅长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代理;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等业务,他主办的案件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获评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十佳案例等。王律师于2013年获上海市原闸北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于2013年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十佳案例奖、十佳论文奖和优秀论文奖,于2016年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优秀著作奖,于2019年获得第二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著作类”三等奖,于2021年获上海知识产权服务之星。王律师已出版两本专著《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策略与技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操作实务与法律风险防范》。
社会兼职:
★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 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校友会理事
★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 上海技术交易所专家智库专家
★ 上海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