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国际申请进入日本韩国国家阶段的流程

发布时间: 2021-12-09

作者:金景花 专利代理师

目前作为中国国内的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主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 传统的巴黎公约途径

申请人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分别向多个国家或地区专利局提交多份申请文件,并缴纳规定的费用。

(2) PCT途径

申请人可以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局)提交一份PCT国际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PCT国际申请,由受理局确定的国际申请日,PCT的所有成员国中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

在提交PCT国际申请之后,申请人可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或31个月(依不同的国家而定)届满前选择PCT成员国,进入该国的国家阶段。PCT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后,需要根据各国规定递交国际申请文件的译本(该国的官方语言)和缴纳规定的国家费用。

相比于传统的巴黎公约途径,利用PCT途径,对于申请人有如下好处:

(1) 简化提出申请的手续

申请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语言(中文或英文)撰写申请文件,并直接递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 推迟决策时间,准确投入资金

在国际阶段,申请人会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根据报告或书面意见,申请人可以初步判断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然后根据需要,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或31个月内主动办理进入某个或某几个国家或地区的手续,即提交规定的文件和缴纳规定的费用。

(3) 完善申请文件

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和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修改申请文件。

下面,笔者将根据自己的代理经验,简单介绍利用PCT途径进入日本和韩国国家阶段的大致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一)进入韩国国家阶段

1、进入期限

PCT国际申请进入韩国国家阶段的期限是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此期限没有宽限期。这一点不同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缴费即可获得2个月的宽限期,因此,对于需要进入韩国国家阶段,提醒申请人提前做好布局。

2PCT申请的译文的提交

可在进入韩国国家阶段的同时提交译文,也可以根据韩国专利法第201条规定,PCT申请进入韩国国家阶段的31个月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先进入,之后在1个月内提出译文。

译文应与PCT公布内容一致,但如果有根据 PCT 19 条的修改(权利要求)时,可以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译文代替 PCT 申请时的权利要求译文来提交。

3、修改时机

在进入的同时以及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进行修改,对修改没有次数限制。进入实质审查后,以最后一次修改的申请文件作为审查基础。

4、实审请求的提出以及相关费用

PCT国际申请进入韩国国家阶段的官费为46,000韩元,此官费与权利要求的数量以及说明书和附图的页数均无关。

并且,需要在从PCT国际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审请求。如果3年内未提出实审请求,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审请求的官费为基本费143,000韩元+每项权利要求的费用44,000韩元+手续费4,000韩元。

也就是说,实审请求费用因权利要求的数量而异。因此,可以通过减少权利要求数量来降低请求审查的成本。可以通过在提交审查请求的同时提交修订来选择权利要求。

这里注意的是,在提实审请求后删除权利要求导致权利要求数量减少的,一律不退还实审官费。在提实审请求后修改权利要求导致权利要求数量增加的,需要在提交补正书的同时应缴纳针对新增权利要求的实审官费。

(二)进入日本国家阶段

1、进入期限

PCT国际申请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期限是自最早的优先权起30个月内。

虽然2011年根据专利法条约(Patent Law Treaty)对错过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期限引入了恢复机制(日本专利法第184条),但不同于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期限可以通过缴纳宽限费用即可获得,该恢复请求不仅需要在提交时充分描述错过期限的合理理由,同时需要提交一份具有说服力的解释,说明该合理理由。因此,日本的恢复手续除非万不得已,不建议使用。对于需要进入日本国家阶段,也提醒申请人提前做好布局。

2PCT申请的译文的提交

可在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同时提交译文,也可以根据日本专利法第184条规定,PCT申请进入日本国家阶段30个月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先进入,之后2个月内提出译文。

3、修改时机

在进入的同时以及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进行修改,对修改没有次数限制。进入实质审查后,以最后一次修改的申请文件作为审查基础。

4、实审请求的提出以及相关费用

PCT国际申请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官费为14,000日元。

并且,需要在从PCT国际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审请求。如果3年内未提出实审请求,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审请求的官费为基本费106,000日元+每项权利要求的费用*3,600日元。

也就是说,实审请求费用因权利要求的数量而异。因此,可以通过减少权利要求数量来降低请求审查的成本。可以通过在提交审查请求的同时提交修订来选择权利要求。

这里注意的是,在提实审请求后删除权利要求导致权利要求数量减少的,一律不退还实审官费。在提实审请求后修改权利要求导致权利要求数量增加的,需要在提交补正书的同时应缴纳针对新增权利要求的实审官费。

综上,笔者根据自己的代理经验,简单介绍了利用PCT途径进入日本和韩国国家阶段的大致流程以及注意事项。针对上述情况,还需申请人根据自身的费用预算情况,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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