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专利撰写小技巧,为您争取更大的保护范围

发布时间: 2021-03-16

作者:李华 专利代理师

撰写一件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要求,又为申请人争取较大保护范围的专利申请,是对专利代理师的基本要求。

笔者从准备工作、权利要求的布局及撰写和说明书的撰写三个方面浅谈如何撰写一份符合上述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

准备工作:

首先阅读交底书,确定申请是否属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畴,即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关于实用新型保护客体的要求、是否属于《专利法》第五条或者第二十五条排除的保护主题。

之后从交底材料中理清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达到的效果。在确定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时,不能仅从交底书的背景部分的描述来判断,还要从方案和效果来判断。因为提供交底书的技术人员可能并不十分了解专利知识,撰写的交底材料不一定能准确定义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因此需要根据交底书整体记载的内容来确定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明确申请的发明构思之后,判断为满足说明书公开充分的要求是否还需要补充材料或数据,对于概况的方案是否还需要更多的实施例来支持,交底书的各方案之间是否存在单一性的问题,或者还有对交底书还有其他疑问。

对交底书的内容基本了解后,可以进行初步的检索。初步检索的目的是为了加深对所属领域相关技术的了解,并确定申请是否具有新颖和创造性。

经过阅读交底书和初步检索后,已经能够充分理解申请的发明构思,能够明确交底书还有哪些没有记载清楚、还需要补充的哪些内容等疑问。这种情况下可以与IPR或发明人电话沟通,进一步确定对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达到的效果的理解是否正确,或者根据检索到的现有技术与交底书的方案比较后跟IPR或发明人重新确定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应当与IPR或发明人探讨是否还有可替代的方案、对方案的上位概况是否得当等技术内容。若还需要补充资料告知IPR或发明人需要补充哪些内容。

如果交底书的记载很清楚、清楚、没有疑问、不需要补充实质性的内容,也可以不与IPR或发明人沟通。前期的准备工作是为了充分了解申请的发明构思,只要代理师能够达到这一目的,是否与IPR或发明人沟通,代理师可自行决定。

权利要求的布局及撰写:

权利要求布局是专利撰写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权利要求布局的优劣直接影响申请人的权益。因此,代理人是应当对权利要求的布局给出充分的重视。以下从保护主题的确定、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布局三个方面谈谈权利要求的布局及撰写。

一般从产品和方法两个方面确定保护的主题。具体地,在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主题的基础上,可以适当考虑延伸技术主题的保护范围。对于产品权项包括交底书中提供的技术主题的产品、及包含该产品的产品;对于方法权项包括对应产品的制造、使用方法及产品的用途。这样可以涵盖产业链上更多节点,形成更周密的保护网,为专利权人专利资产运营打下坚实基础。

确定要保护的主题后,结合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撰写独立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要求的保护范围应适当,既要考虑授权需要,又要维护专利权人的最大利益。即,将解决技术问题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作为必要技术特征,形成独立权利要求。在撰写完独立权利要求后,可以从技术问题的角度和技术效果的角度进行检查。确定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应相互对应,尽量删除其中不必要的用语和限制。

从属权利要求是独立权利要求请求方案的优选方案。应当将申请涉及的更具体的、更细节的发明点体现在从属权利要求中。

除了上述要求外,权利要求的专利还应当满足清楚的要求。关于如何使权利要求的撰写满足清楚要求已经有文章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说明书的撰写:

说明书及附图主要用于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说明书应当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具体地,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上述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应当相互适应,不得出现相互矛盾或不相关联的情形。

说明书的撰写还应当考虑《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虽然该条款是对权利要求的要求,实质上该条款能够反应出说明书和相应权利要求之间的关系。在说明书的撰写时应当考虑相应权利要求概况的范围是否有足够的实施例支持。若发明人不能提供足够的实施例那么可以考虑缩小相应权利要求的范围,以使相应的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说明书的撰写方式还应当满足《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7条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审查指南》相关部分,在此不再赘述。

总结:

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重新确定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决定方案是否是申请人要保护的主题,也决定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因此代理师应当给出足够的重视。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应当明确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权利要求的布局和撰写应当结合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同时在说明书的撰写要满足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应相互对应。这样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基本可以达到满足相关法律要求,同时又为申请人争取较大保护范围的专利申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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