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2-24
尊敬的隆天客户及合作伙伴:
您好!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隆天知识产权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真挚的祝福!
疫情严峻,如大敌当前,理应把防控疫情排在所有工作中的第一位。在保证人员安全健康的前提下,隆天知识产权将尽我们所能,保障客户需求得到及时响应,确保客户权益不受影响。现就相关事宜温馨告知如下:
一、隆天内部防控疫情工作说明
做好公司内部的人员防疫知识宣传,建立行踪监控管理和健康状况实时筛查汇报机制。目前,隆天知识产权已在第一时间以部门为单位,逐一联系到了每一位员工,全体人员健康状况良好,均能自觉做到减少公众聚会、减少出行、佩戴口罩、勤洗手等,降低暴露和感染的机会。
二、隆天知识产权复工日期说明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已经下发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隆天知识产权将于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起正常上班。此外,根据各地政府的延迟复工通知,我司上海办公室、深圳办公室和厦门办公室将于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星期一)复工,其他办公室均与北京总部保持一致,将于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若后续国家和各级政府对春节假期或复工时间作出另行调整的,隆天知识产权将严格落实执行。
2月10日复工的隆天各分公司也将于2月3日起启动远程办公模式,将以电话、邮件、微信、视频等形式为您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隆天自主开发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可支持全国团队的在线异地协同办公,绝不辜负客户委托的各项任务。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事务期限的说明
2020年1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第350号)》,该公告明确说明: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各类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的,期限届满日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春节假期的安排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此外,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相关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可适用专利法及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实施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寻求救济。(附公告:http://www.cnipa.gov.cn/zfgg/1145684.htm)。对于确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导致相关期限延误的,我们承诺将代为申请《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不可抗力”相关救济程序。
另,据隆天知识产权获知,对于专利无效案件,已经安排近期进行的口头审理,原则上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为书面审理,或者改期进行口头审理。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我们建议当事人申请延期口审,具体案件我们将联系当事人,听从指示。
四、隆天涉外业务说明
隆天将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对知识产权相关期限的影响和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于期限的调整信息,目前经与国外合作机构的沟通和确认,暂未有新的调整。隆天涉外业务的团队将及时高效地响应客户需求,确保国内外客户知识产权事务正常有序开展。
五、后续工作的说明
隆天团队将持续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各地法院等行政司法部门的最新动态,对各项官方期限、流程等涉及客户重大利益的重要事项,将第一时间与您沟通。
出于对所有客户和合作伙伴们的健康考虑,隆天知识产权将在疫情彻底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暂停相关客户拜访和邀约活动,并期待春暖花开时与您相聚庆祝我们共同的胜利。
最后,隆天知识产权向奋战在防疫一线的英雄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并将尽自己所能为抗击疫情做出努力、为客户的重托担负起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隆天知识产权感谢您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防疫期间,让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