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5-30
作者:徐莉 专利代理师、律师
人机交互是各大操作系统布局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领域。本文结合该领域专利撰写实践,讨论与移动终端结合的、涉及人机交互的软件专利的撰写思路。
一、确定技术方案
相较于计算机性能改进、技术数据处理分析等相对抽象难懂的软件专利,交互类软件专利方案明朗,易于理解,但普遍存在一个问题:技术方案较为简单,容易落入现有技术的范畴。
基于此,处理交互类软件专利时,在交底材料的基础上,通常需要进一步挖掘有新创性的方案。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以交底材料为起点,提炼发明人主张的发明点/发明目的;
2.根据交底记载的+代理人检索到的现有技术,形成背景技术;
3.根据背景技术判断发明人主张的发明点/发明目的是否具备新创性:
3.1若具备新创性,则以发明人主张的发明点/发明目的为基础,与发明人详细沟通具体采用哪些技术手段,实现其主张的发明点/发明目的;
3.2若不具备新创性,则根据交互类软件专利的特点,从实际使用感受出发,基于提升交互体验的考虑,与发明人探讨可能的改进点;再针对改进点如3.1所述,确定具体的技术细节。
二、布局权利要求
确定技术方案后,从移动终端响应用户操作的交互流程角度出发,基于发明点提炼有新创性的必要特征,撰写时遵循侵权易检测的原则;在涉及多端主体时,选择有保护价值的一端或多端进行单侧撰写。
对于交互类软件专利,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避免撰写直接针对用户的权利要求。因用户并不天然具备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属性,在侵权判定时无法确定用户是否构成侵权。
三、撰写说明书
说明书的目的是用于支持权利要求。说明书中应该给出权利要求中上位概念的具体下位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并总结下位实施例的统一规律,以支持上位概念。
对于软件专利,尤其要注意技术方案的充分公开,将方法落地,确保可实施。针对主要发明点,可以绘制具体的交互场景图,以帮助直观清晰地阐述方案。
下面结合一个处理过的案例,具体分析上文所述的撰写思路。
第一步,确定技术方案
交底记载:
(发明点/发明目的)本案提供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在页面的任意位置右滑返回上级页面的交互方式,可以单手完成操作,使交互体验轻量化,降低费力度;
(现有技术)目前返回上级页面都是采用“点击页面左上脚返回”的方式,带来的问题是费力度大,需要双手配合操作。
根据发明人提供的背景技术,代理人检索已公开专利文献,发现“触发页面左边缘向右滑动/在页面任意位置右滑至触发右边缘”两种使用场景已被公开,因此发明人主张的“在页面任意位置右滑返回上级页面”的特征缺乏新创性。
进一步的,代理人结合实际使用体验,发现“触发页面左边缘向右滑动/在页面任意位置右滑至触发右边缘”两种场景下,右滑操作容易与上滑操作和下滑操作产生混淆,造成页面的误刷新、应用程序的误退出。
基于此,从“提升交互体验”角度出发,结合发明目的“单手操作的情况下,可以方便地通过右滑操作返回上级页面”,并考虑克服现有技术中“误识别”的缺陷,与发明人探讨出适用于本案的交互场景:
a左手持机时,当识别到从页面左边缘右滑至底边缘的触控操作时,返回上级页面;
b右手持机时,当识别到从页面底边缘右滑至右边缘的触控操作时,返回上级页面;
c双手持机时,当识别到从页面左边缘右滑至右边缘的触控操作时,退出应用程序。
上述交互场景能切合实际使用,提升交互体验,且符合发明人原始设想的发明目的,并克服现有技术中右滑操作与上滑操作和下滑操作相混淆的缺陷。
第二步,布局权利要求
基于使用便利性,选择场景a和c适当上位概括形成独权大致如下:
1. 一种页面返回的交互方法,应用于具有触控显示屏的移动终端,包括:
获取移动终端的持机状态,包含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
基于持机状态获取第一区域、第二区域和第三区域,第一区域为触控显示屏的左侧非显示区,第二区域为触控显示屏的底部非显示区,第三区域为触控显示屏的右侧非显示区;
探测触控显示屏上的触控操作;
于第一状态下,响应于自第一区域持续滑动至第二区域的触控操作,返回上级页面;
于第二状态下,响应于自第一区域持续滑动至第三区域的触控操作,退出应用程序。
将场景b,以及持机状态的识别过程、触控操作的识别过程、滑动轨迹的具体限定等细节特征放入从权,形成进一步细化的技术方案。
第三步,撰写说明书
说明书中,分别针对概括方案和各个细化场景给出详细的实施例,并从多方面、多维度阐述技术效果,为后续答实审时的创造性争辩提供支撑。
并且,结合移动端具备多种传感器的优势,充分论述持机状态、触控操作等识别过程的可行性,以充分支持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
另外,除常规的流程图、配置图等附图外,针对具体的使用场景给出交互示意图,以帮助直观清晰地阐述方案。例如,本案根据上述三种交互场景,绘制如下附图:
四、结语
综上,在交互类软件专利的撰写过程中,可以从“提升交互体验”的角度出发,在深入了解发明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打开思路,与发明人探讨出符合发明需求、切合实际使用并具有改进点的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