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禁售福建晋华背后的专利情报信息

发布时间: 2018-11-14

作者:姚南 知识产权分析师

在中国,在知识产权界,继上半年中兴事件后,下半年又出现了美国禁售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相关产品(下称:“福建晋华”)的新闻,美国商务部10月29日发布公告,认为“福建晋华”即将完成的随机动态存储器(DRAM, 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的量产能力,其技术可能来自美国,威胁到了美国军事系统基本供应商的长期经济生存能力。

DRAM即我们俗称的系统内存,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个人电脑等电子产品中。目前全球DRAM市场主要由三星、海力士和美光科技三家国外公司所垄断。为了打破目前被垄断的被动局面,近几年国内在DRAM领域也有相当多的投入,力争早日实现DRAM的生产制造能力。

2016年起,“福建晋华”与台湾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合作协议(下称:“联华电子”),共同开发DRAM相关制程技术,两者与美国DRAM厂商,即美光科技(下称:“美光”)发生了知识产权纠纷。

2017年12月,“美光”在美国加州联邦法庭起诉“福建晋华”与“联华电子”,称“美光”的两位前员工通过闪存盘盗取了公司的技术资料,然后交给了新东家“联华电子”,而“联华电子”与“福建晋华”共同分享这些技术。美国商务部声称“福建晋华”的DRAM制造技术可能源自美国的原因与此有关。

之后的2018年1月,作为反制,“福建晋华”也在福建省福州中院起诉“美光”侵犯其知识产权。7月份,福州中院裁定“美光”停止销售、进口十余款固态硬盘、内存条及相关芯片,并删除其网站中关于上述产品的宣传广告及购买链接。

一、晋华与美光专利诉讼中可能涉及的专利

在福州中院裁定美光产品侵犯“福建晋华”的专利权后,“美光”发布声明称对判决结果感到失望,并坚信涉诉专利是无效的。基于此,我们在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官网上检索了相关专利的无效情况,发现的确有四件“福建晋华”的专利被提出过无效请求,且无效请求人均为“美光半导体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口审时间均在2018年7-10月间,由此我们基本可以断定该四件专利是“福建晋华”与“美光”专利诉讼中所涉及的专利。该四件专利的基本信息如下表1:

表1:可能涉诉的四件专利的基本信息

上述四件专利的中国申请日较早,最早的距今也已有15年。该四件专利的具体技术均涉及半导体器件领域,但并不一定局限于DRAM领域或只与DRAM技术相关。其中的技术包括半导体器件的结构、封装等技术领域。

该四件专利的申请人都是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专利权人也都是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那这场专利诉讼中怎么会涉及“福建晋华”呢?经过进一步专利信息检索,我们发现这四件专利在2018年1月3日完成了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人由“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联系到“福建晋华”起诉“美光”产品侵权的专利诉讼的时间,这四件专利的专利权转移应该是为了该专利诉讼做准备。

二、三家公司在DRAM领域的专利申请情况

我们后续在专利数据库中分别检索了“联华电子”“福建晋华”及“美光”这三家公司在DRAM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情况,尤其有针对性地分析了中美地域分布、专利族和被引频次信息。

1.专利申请情况

三家公司的专利申请数量及地域分布可见图1,主要示出了三家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专利申请情况,其他地域的分布统一为其他表示。在统计申请数量时,一个申请号对应一件申请。

图1: 三家厂商专利申请数量及地域分布

由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福建晋华”的专利申请数量很少,而且只分布于中国和美国。“联华电子”和“美光”的申请量则多了很多,而且“美光”的专利申请量大大高于“联华电子”的专利申请量。尤其是在美国,“美光”的专利申请量是“联华电子”的70多倍,在中国和其他地域,“美光”的专利申请量也比“联华电子”的专利申请量高很多。从专利申请总量比较来看,“美光”更像是一个巨无霸。

2.专利族数量和被引频次分析

通过分析专利族数量和被引频次信息,我们可以对“联华电子”、“福建晋华”及“美光”这三家公司的专利强度情况做一个简单判断。这里的专利族指的是简单同族。“福建晋华”的专利申请中,专利族数量分布在0-3件,每件专利的被引频次都为0。下面主要对比“联华电子”和“美光”的专利族数量和被引频次信息。

“联华电子”和“美光”的每件专利申请的平均专利族数量分别为1.77件和4.93件,每件专利申请的平均被引频次分别为14.78次和31.04次。两者的最大专利族数量分别为11件和33件,最大被引频次分别为172次和647次。无论从专利族数量还是从被引频次来看,“美光”的专利数据都要优于“联华电子”的。

图2: “联华电子”和“美光”的专利族数量概览

图2的横坐标代表专利族数量区间,该图展示了“联华电子”和“美光”在各专利族数量区间对应的专利申请量。从中可以看出,“美光”拥有的专利族数量较多(大于10)的专利申请要比“联华电子”的多得多。“联华电子”没有专利族数量大于16的专利申请,而“美光”则有289件。

图3: “联华电子”和“美光”的被引频次概览

图3的横坐标代表被引频次区间,该图展示了“联华电子”和“美光”在各被引频次区间对应的专利申请量。从中可以看出,“美光”拥有的高被引频次区间(大于50)的专利申请要远比“联华电子”的多,而“联华电子”没有被引频次大于150的专利申请,而“美光”则有119件。

专利族数量较多,说明申请人在多个国家对其中的技术进行了专利申请或在同一国家进行了续案或分案申请等。同时众所周知,专利被引频次与专利价值正相关,某项专利被引频次越多,说明该专利成为基础专利的可能性越大,同时被业内众多其他实体的引用参考的可能性越大,更有可能成为本领域的基础技术。从专利族数量和被引频次两方面来看,“美光”的专利申请的质量明显要优于“联华电子”,从中也可以看出“美光”产品的研发投入较大和成果较多,其技术也更领先。

由于中国国内对于DRAM的技术生产相对落后,因而在与“福建晋华”与台湾“联华电子”共同开发DRAM相关制程技术的过程中,均由“福建晋华”支付技术报酬金,而开发出的DRAM技术成果,则由双方共同拥有。同时,根据我们以上的专利数据分析,“联华电子”的专利数量与质量与“美光”又有较大差距,台湾“联华电子”的技术明显落后于“美光”,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两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国内DRAM相关技术与美国厂商“美光”存在的巨大差距。

更为遗憾的是,自美国商务部10月29日宣布制裁“福建晋华”后,“联华电子”也发表声明表示暂停与“福建晋华”的技术合作。在产品即将进入量产的关键时刻,“福建晋华”遭遇到了自成立以来的最大挑战,“联华电子”的技术断供将更令“福建晋华”的前景变得更加不可预计。国内企业在开发DRAM技术的过程已属不易,而且可以预见,待产品上市后,仍将遭遇行业内先行者所精心建造起来的知识产权壁垒。中国在半导体技术领域的产品研发突围仍将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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