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名牌产品简介、申报流程与目前形势

发布时间: 2018-07-13

作者:许良 商标代理人

一、广东省名牌(以下简称省名牌)产品简介

广东省名牌产品分为工业类、服务类、农业类(本文只介绍工业类与服务类)。

1、什么是省名牌产品(工业类)

省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由本省企业制造、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产品。

2、什么是省名牌产品(服务类)

省名牌服务机构是指服务质量居省内同类服务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同类服务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服务的市场占有率、知名度、美誉度、顾客忠诚度、无形资产价值高,具有示范作用的本省服务业经营主体。

3、省名牌产品的评选机构

省名牌产品由省名牌推进委员会(简称省名推委)评选,省名推委由省质监局、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外经贸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知识产权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广东分署、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消费者委员会、省质量协会、省标准化协会、省质量检验协会、省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会等部门、社团和专家组成,办事机构设在省质监局。

4、省名牌产品目前状况

广东省名牌产品有效期三年,到期即需要重新认定,这一点与省著名商标类似。目前已有两千多家企业的产品被认定为省名牌产品(有效期内),其中省名牌服务类(2016年首次开展)目前仅有一百多家企业的服务项目被评定为省名牌产品(服务类)。

目前,在省著名商标全国范围内停止认定之后,很多代理机构转战帮助企业申报省名牌产品,故而目前市场较为混乱。

二、申报省名牌产品的意义

1、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获得省名牌产品的企业有相关资助奖励

如:深圳市龙华区对获得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宝安区对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等,荣获省名牌的企业也可获得深圳市市政府品牌专项资金政策的支持。

2、省名牌产品作为一项省级荣誉,有助于企业无形资产的增值

比如可以作为后续申报驰名商标的一项非常有效的省级荣誉证明,省名牌产品作为省级荣誉还有助于企业品牌建设、企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的提升等等。

3、投标加分

针对招投标项目(尤其是相关政府部门,广东省名推委会将当年评为省名牌的产品或服务机构做成年鉴发给各级政府采购部门供参考)有一定的帮助(如投标加分等)。

4、企业相关省名牌产品的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上可使用省名牌产品的标识  。

5、省名牌产品列入各级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的范围,成为政府重点推广、宣传和保护对象,有利于企业品牌的发展与保护。

6、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三、省名牌产品申报大致的要求与申报流程

省名牌产品每年的申报时间固定为每年的八月中下旬至十月中上旬,从申报到结果公示大约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

(一)省名牌产品申报要求如下:

1、省名牌工业类需根据省名推委每年公布的产品推荐名录进行申报,如当年的产品名录里面未公布相应产品,则企业不能申报。省名推委的产品名录每年都会根据社会的发展增加新的产品,企业如果自己的产品在行业内所处地位较高,在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也可通过每年的四月份省名推委公布的省名牌产品征集向其建议增加企业相关产品进入当年的产品名录。

2、省名牌服务类因开展才两年,相关评选机制尚处于摸索期,故而申报条件较低(纳税额超过一百万即可申报),但评选最为严格,相对于工业类每年评选出六七百家,服务类每年只评选出六十家左右。

3、省名牌产品的评分机制较为复杂,其评选的流程除下面流程图所展示的以外,还有一些流程需要企业另行注意,在省名牌材料递交到名推委后,企业还需要按照名推委公布的其他通知,再递交相关材料,逾期未递交相关材料的该部分评分会被记为零分,企业评分过低则评选成功的几率也随之降低。

4、省名牌产品侧重企业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如企业评选为省名牌产品或评选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与产品或服务抽查不合格,则将会被取消评选资格或取消省名牌的荣誉称号。

(二)省名牌产品评选的大致流程:

四、关于名牌产品的其他信息

名牌产品的评选与宣传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指导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积极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提高“中国制造”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名牌产品不仅仅广东省有相关评选,在全国很多省、市也有相关的省、市名牌(知名品牌)的评选,如:福建省有福建省名牌、深圳市有深圳市知名品牌等。全国各级的政府部门对获得相关荣誉的企业都有不少的扶持政策措施。如:福建省厦门市《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厦府办〔2016〕218号),明确规定新获评福建名牌产品的企业,每项产品奖励10万元;通过续评的福建名牌产品,每项产品奖励5万元等。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省著名商标停止申报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考虑省名牌产品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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