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官费调整解析

发布时间: 2017-07-18

作者:曹树森 业务流程管理部

2017年7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了新的收费标准,其中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调整,为了使广大的申请人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这些变化,笔者从实际作业的角度,对这些官费调整的变化,进行了初探和分析,并与原来的官费标准进行了对比,现将结果列于下方,以供参考。

一、授权办登阶段的官费的金额未变,但缴费条目更加标准化,详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对办理专利文件副本或证明文件,收取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常见的专利文件副本及证明文件及其收费标准详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另请注意:

1、2017年7月1日起,通过邮寄或窗口办理请求业务的,启用3种新表格,包括专利文件副本请求书、专利证明文件请求书、专利文档查询复制请求书。

2、办理上述文件副本或证明时,开具收据的“缴费人”名称,一定要和请求书中填写的“请求人”名称一致。

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用明显降低,详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作业中,请大家以中国知识产权局官网上2017年7月1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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